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2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年底前,能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对难以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提供常态化帮扶,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全面完成。
据了解,河南省重点对五类群体开展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城乡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线的困难职工;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城市困难职工,可对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