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郭女士,两年前在河南汇星行买了一辆路虎车,刚刚开了三个多月,车突然不见了。报案之后,发生了一连串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
2016年年底,汝州市的郭女士,经过熟人介绍,来到河南汇星行,准备购买一辆路虎车。
2016年12月13号,在向河南汇星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付了一部分款项之后,郭女士就把车开走了,20天之后,车辆该上牌了。
为了打消这种顾虑,随后,郭女士的丈夫跟河南汇星行销售张经理取得了联系,得到的回复是,车是资源部调的新车。三个月后,郭女士的路虎车上了牌照。可上完牌照第二天,她就发现了问题。
办完牌照第二天,郭女士的丈夫接到了河南汇星行销售顾问的电话,让他们把机动车登记证书,用顺丰快递的方式邮寄到公司。
郭女士的丈夫说,担心这其中有问题,于是,他们连夜把邮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快递,又追了回来。而就在当天晚上,发生了一件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报完案之后,汝州市公安局调取了郭女士家门口的监控,随后,以汽车被盗进行了立案调查。
郭女士的车究竟是不是河南汇星行的人开走的呢?之后,记者来到了河南汇星行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两点半,记者再次来到了河南汇星行。
联系过之后,工作人员说,负责人在另外一个店处理一些事情。之后,记者将联系方式留给了河南汇星行工作人员。
郭女士说,两年时间以来,她不断向汝州市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2019年1月22号,他们收到了一张没有犯罪事实撤销案件决定书。
因为对汝州市公安局这份撤销案件决定书有异议,郭女士也曾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
晋泽
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 律师
车主的车辆已经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车主确定无疑。该车辆被盗后,车主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处理。公安机关在立案后,经过侦查发现案件不属于立案范围,作出撤销立案决定书。车主作为受害人对此不予认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上级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