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一村(格)一警”工作推进会在永城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绍兴会议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就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公安厅指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
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树牢“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以“一村(格)一警”为载体,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着力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增强派出所实力、激发派出所活力、提升派出所战斗力,为夯实公安工作根基、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绍兴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提高站位,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把握程序,积极组织全省2095个派出所和1.8万余名派出所民警投身参与创建活动,围绕“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便民服务化、队伍正规化”的目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推出一批硬件过硬软件也过硬,既体现河南基层基础特点又展现河南形象的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引领性的高质量公安派出所,将公安派出所这个“桥头堡”建得越来越扎实,将河南基层基础的根基筑得越来越稳固。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加强群众工作、提升规范化水平作为派出所的重要任务,与民警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与接待每一次来访、调解每一起纠纷、侦办每一起案件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使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一村(格)一警”是我省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的一大亮点和生动体现,经过五年的创新、发展、提升,已经发展成为一套精准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科学完备的组织体系、庞大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彩。以“两任、两抓、两调”为抓手,以智能平台推广应用为重点,全面融入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不断丰富“一村(格)一警”工作内涵和外延,高质量带动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水平大跃升,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记者 王韶卿 朱保磊 实习生 薛湉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