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物流运输车辆及货物着火安全隐患呈上升趋势,同时烟花爆竹运输增多啊,为有效预防货运车辆起火事故,坚决防范车辆尤其是载运危险物品的货运车辆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重大安全隐患。
即日起2020年3月10日,河南高速交警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载运危险物品和伪装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违法通行高速公路专项治理行动,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重拳出击 严查载运危险物品车辆
据介绍,未来将重点治理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的燃油(气)配送车辆;箱式、仓栅式、集装箱式等货运车辆。
治理重点行为包括,运送快递、百货等易夹杂易燃易爆物品的;利用篷布遮盖疑似伪装载运危险物品的;运送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运送医疗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等。
此外,河南高速交警采取机动巡逻与视频巡逻相结合,联合巡逻与定点值守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重点加强高峰时段、夜间,尤其是疲劳驾驶易发时段对互通式立交出入口、车流量大的站口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巡控,严防发生追尾碰撞事故和次生事故。
依法从严查处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未悬挂警示标志、非法运输、伪装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仓栅式、集装箱式、箱式等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发现和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伪装成普通货车、危化品罐车伪装成非危险品物质罐车、普通货车非法载运危化品、危化品伪装成普通货物等违规运输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对查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外,同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严格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人员的刑事责任。
路警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据悉,河南高速交警会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组织对载运危险物品车辆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定违法车辆暂存场所,在查处超载、无营运证运输等违法行为时做好违法车辆处置和卸载转运工作,确保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还将定期抄告通报约谈,严肃追究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对查处的载运危险物品车辆违法通行、货车伪装载运危险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车籍地政府安委会、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车辆管理等部门及运输企业,督促落实源头监管责任。
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约谈车辆所属运输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法规链接】
对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对承运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于车辆驾驶人等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危险驾驶罪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运输车辆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烟花爆竹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存在其他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许可事项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承运人除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一并对驾驶人予以处罚。(记者 阮海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