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根据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要求,截止今年以来河南省共接报大中型营运客车道路交通事故930起,死亡148人,受伤1339人,分别占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的1.57%,2.04%,2.06%,事故造成的伤亡率较高,其中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67起,死亡93人,受伤663人。
另外,交警总队还曝光了12月1日至26日期间:6起客车超员典型案例;10名终生禁驾人员;53辆违法未处理较多车辆等。
超载严重者 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9年2月22日上午,濮阳交警部门在开州路北段查获一辆濮阳至元村城乡客运车辆。驾驶员孙某准驾车型:A1,刚满实习期,驾驶车辆车牌为豫J762**,车辆核载人数19人,实际载客41人,属于严重超员。经调查取证,驾驶人孙某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9年3月11日,南阳交警查处一辆核载8人的小客车存在严重超员。经核查,该车实载幼儿园学生18人,女教师1人及驾驶人本人共20人,驾驶人王某从事校车业务,此次车辆严重超员150%,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9年3月24日16时左右,新蔡县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查获了杨某辉驾驶豫Q61658中型专用校车,该车辆核载19人,实际人数32人,属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校车司机因驾驶校车超员50%以上,且从事校车业务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2019年9月23日17时24分,温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东环路与王园线交叉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底盘明显较低,行驶时随着路面的波动较大,怀疑该车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25人,超员达178%,属严重超员。民警依法对郭某“超员、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和未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2019年10月1日上午6时35分左右,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巡逻至商都路明理路路口时,发现一辆由淮阳开往郑州,车牌号为豫PB935*的蓝色大型普通客车沿商都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倾斜严重,轮胎较吃力,民警判断车辆涉嫌超载,遂将其拦停检查。经核查,该客车核载33人,实载69人,超员36人,超载率109.09%,属于严重超员,最终驾驶员王某被处以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同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追查。
2019年10月19日16时26分,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六中队民警在回郭镇回鲁路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为豫AY0151的红色中型普通客车沿巩义市回鲁路由北向南行驶,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杨某要,驾驶车辆核载19人,实载22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3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10人被终身禁驾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具体工作要求,河南省交警总队还对10名违法涉事人员作出终身禁驾的处罚。
据悉,这10人中,6人为肇事逃逸、2人为酒驾肇事、1人为毒驾逃逸、1人为醉驾逃逸。
53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
本次还曝光了53辆违法未处理较多车辆,其中违法未处理最多的车辆,竟然有134条之多。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希望以上案例的曝光能够引起广大驾驶人的重视,并引以为戒,拒绝交通违法,从每一个人做起。(徐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