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优化全市营商法治环境的十五项措施
一是畅通立案渠道,减少群众诉累;
二是强化案件节点管理,严格审限压缩办案周期,从而降低案件平均办理天数;
三是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提升质效;
四是严厉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遏制假诉滥诉现象,营造诚信氛围;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联动,对被执行人进行全面限制,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执行合力;
六是建立深度合作的府院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破产审判中的税收、社保、费用保障、资产处置、登记注销、信用修复等困难,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效率;
七是对破产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压缩审理周期;
八是建立企业识别机制,对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进行综合识别是否具有挽救价值,以提高破产案件重整、和解率;
九是加强诉调对接,快速妥善化解争端,及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是惩治非法借贷,防范非法行为合法化,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强化诉源治理;
十一是加大对重复、恶意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赔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以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十二是针对相关审判中存在的行政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加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是推动构建政务服务+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十四是及时网上公开与营商环境有关的指标数据,以公开促公正;
十五是针对各级营商环境评价填报工作,认真分析、积极准备,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不用来回跑,家门口就可立案!宜阳县的贾女士催要货款,起诉住在郑州市二七区的牛某,她把立案材料交到了当地法院。宜阳县法院认为此案应由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管辖,如果按照以往的立案要求,贾女士需要跑到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再次递交立案材料,但跨域立案让贾女士在家门口就可以立案。6日,郑州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中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有关情况,其中就包括这起案例。
15条举措,减少群众诉累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4万多货款家住洛阳的她起诉郑州的牛某
贾女士家住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因货款纠纷,准备起诉牛某。
2020年4月27日,贾女士以牛某拖欠货款为由向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牛某支付货款45625元。宜阳县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认为被告牛某居住在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南路,该案应由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
宜阳法院没有因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范围就退回贾女士的材料,而是立即告知贾女士并指导其于当日16时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二七区人民法院在15分钟内响应,经与宜阳县人民法院跨域专员电话沟通,认为贾女士的立案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于当日16时36分受理案件,并通过网络系统向贾女士反馈了立案情况。
构建起“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已受理跨域立案482件
啥是跨域立案?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介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到就近中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管辖法院收到后,及时响应,并向协作法院作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反馈,由协作法院当场送达或告知当事人,构建起“家门口起诉”新模式。
跨域立案有啥条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李小青介绍,目前一审民商事、行政和强制执行三类案件可以跨域立案,只要符合立案登记制的规定,跨域立案与在法院立案大厅立案的条件基本一样,需要提供明确的原被告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高志强通报,跨域立案工作开展至今,郑州两级法院共实现跨域立案482件,其中接收外地法院跨域案件264件,成功跨域到外地法院218件。
跨域立案,只是郑州中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之一。发布会现场,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通报,郑州中院根据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从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知识产权等指标入手,制定优化全市营商法治环境措施十五项。
效果如何?
王季介绍,2019年度,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10879件,已结案件293096件,全市两级法院结案率94.27%。与上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增加65912件,已结案件增加76039件,结案率上升3.11个百分点。中院机关综合案均审理天数53.42天,同比减少32.17天,基层法院综合案均审理天数51.65天,同比减少17.36天。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5046件,通过网上申请共立案131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