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9月1日零时至11月1日6时,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继续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据介绍,在上述时间段内,京港澳高速公路全线继续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选择大广等其他高速公路绕行或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杨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