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升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能力,9月2日,河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2020年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相关要求,正式启动2020年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工作。
根据《通知》,本次评估的对象为2015年至2017年期间建设的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2017年建设的部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通知》指出,评估分为会议评估、现场评估两个阶段,重点对联合实验室的国际科技合作研发与科技产出能力、国际科技合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科研投入与经费保障、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通知》提出,在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各联合实验室评估等次,提出评估意见。联合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省科技厅将依据联合实验室评估等次,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联合实验室予以支持和奖励;对本次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联合实验室提出警告,给予一年整改期限,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联合实验室资格。
《通知》要求,各参加评估的联合实验室及依托单位、组织推荐部门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对评估期内(数据统计到2020年7月)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填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并提供与联合实验室建设有关的佐证材料等,并于2020年9月9日至9月15日完成报送,截止日期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