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鲁河水源如何保障,是否全线禁钓?9月22日上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马健 摄影
立法保障,让贾鲁河成为市民的幸福河
初秋时分的贾鲁河两岸,一排排垂柳轻轻挥动着枝条,盛开的小花在风中如蝶飞舞,风光旖旎,如今的贾鲁河美的让人流连忘返。
为保持、巩固和提升贾鲁河治理成果,让贾鲁河成为市民的幸福河,2019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贾鲁河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用地方性法规对贾鲁河流域进行科学严格精细化管理;2019年10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019年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防治与保护、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条例》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前提下,还坚持以人为本。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艳介绍,《条例》规定在保护管理区域内应当按照公园有关规范与标准,设置公共文化、体育健身、直饮水供应点、座椅、照明、分类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允许市民在划定区域游泳、垂钓、野炊、烧烤,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条例》引入贾鲁河综合规划的概念,作为贾鲁河区域内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贾鲁河综合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9段可垂钓区域近期将公布
贾鲁河作为贯穿郑州市区的“金腰带”、“绿珠链”,为城市增添了灵秀,涵养了生态。但郑州是缺水城市,在贾鲁河的水资源补源、提升地下水位方面,我市要采取哪些举措?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黄河水“先看后用”,统筹上下游黄河水取用,提升上游引黄能力,上游的生态用水可作为下游的农业用水,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新郑观音寺调蓄工程、圃田泽水循环工程、西部“四库两河”调水工程等重点项目,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同时,以南水北调水保障生活用水,以黄河水保障生态用水,完善调度规程,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全力管好、用好、保护好水资源,努力让郑州的每一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对于市民关注度颇高的“能否在贾鲁河钓鱼”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会同沿河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了9段可垂钓区域,近期将向社会公布,9段可垂钓区域以外的其他河段是禁止垂钓的。
明确12种禁止行为
贾鲁河沿线游玩,不可任性胡为,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根据《条例》,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倾倒、抛撒垃圾、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排放污染物;捕捞水生动物,或者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野炊、烧烤;擅自堆放物料;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擅自搭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在景物、建(构)筑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张贴;损毁树木、草坪、绿篱、花坛、围栏、折采花果;清洗车辆、宠物或者其他物品;种植农作物或者畜禽饲养、放养,水产养殖;擅自取土、取水、排水、阻水;擅自乘用木筏、橡皮艇等浮动设施进入水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规定,在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有下列行为的,由市、沿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在禁止区域游泳、垂钓的,处以200元罚款;在禁止区域野炊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堆放物料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清洗车辆、宠物或者其他物品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贾鲁河保护管理区域内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沿河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