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控尘办发布消息,2020—2021年秋冬季我市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部分应急抢险、民生急需工程项目在申报后可按要求顺利实施,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并且今年申报工作将在郑州扬尘污染防控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网上进行报名。
细分工程项目
环境保护和民生工程同步保障
据了解,2020—2021年秋冬季民生工程仍将分为三类,即一类民生工程、二类民生工程、三类民生工程。
其中,一类民生工程包括:地铁正在施工的盾构区间、顶管暗挖项目;目前正在施工并且短期内可完工的水、电、气、暖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封顶的安置房扫尾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封顶的省、市人才公寓扫尾工程;2021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的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涉及的工程项目。
二类民生工程包括:地铁项目中不涉及盾构区间和顶管暗挖的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并且短期内可以完工的市政工程;影响群众就医和学生入学的医院、学校项目;使用中央资金,且上级按照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的工程项目;出土阶段已完成进入主体阶段的安置房和省、市人才公寓项目;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重大产业项目;临近铁路要点,影响铁路运输的工程项目;冬春季植树园林绿化项目(不包含有大量土石方作业的地形整理项目)。
三类民生工程包括:一般性安置房项目;一般性省、市人才公寓项目;一般性市政工程(包含有土石方作业地形整理的冬季绿化项目)。
为了使更多的民生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市控尘办对民生工程的分类进行了调整。与去年的分类相比,今年的民生工程分类更细,涉及民生的内容更多,如一类民生工程中增加了目前正在施工并且短期内可完工的水、电、气、暖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封顶的安置房扫尾工程和主体工程已完工封顶的省、市人才公寓扫尾工程也由去年的二类民生工程调整为一类民生工程。二类民生工程中增加了出土阶段已完成进入主体阶段的安置房和省、市人才公寓项目。
实施分类管控
不同的民生工程管控要求不同
今年秋冬季的管控仍然按照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临时管控四类方式,对不同工地的不同作业方式分别进行管控。
红色预警。除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外,所有项目全部停止施工,物料运输车辆全部禁运。
橙色预警。允许一类民生工程项目在达标情况下正常组织施工;允许二类民生工程项目(含绿牌工地)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三类民生工程项目和其他非民生工程项目停止施工。
黄色预警。允许一类民生工程项目、二类民生工程项目(含绿牌工地)在达标情况下正常组织施工;允许三类民生工程项目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其他非民生工程项目按照管控要求进行落实。
临时管控。允许一类民生工程项目、二类民生工程项目(含绿牌工地)、三类民生工程项目在达标情况下正常组织施工;其他非民生工程项目按照管控要求进行落实。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市控尘办充分考虑了郑州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工程申报工作,今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再列入民生工程清单,由辖区建立台账,每两周向市控尘办报送一次更新台账,按照最新台账所列项目参照二类民生工程进行管理,不在台账的视为非民生工程项目。
实行动态管理
日常督查中不合格的将降级、取消民生资格
据了解,经批准施工的民生工程,将采取动态方式进行管理,对不按照“8个100%”要求达标施工的,实施降级、取消民生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对日常督查中发现较为严重问题的工程,第一次予以警告处理;第二次对该项目实施降级处理,调整其民生工程分类;第三次取消民生工程资格。
对日常督查工作中发现违反管控的工程,第一次予以警告处理;第二次取消民生工程资格。
对未进行出土工地报备进行土石方外运作业的工程,第一次予以警告处理;第二次按规定停工一个月;第三次取消民生工程资格。
简化申报程序
全部民生工程统一集中进行申报
今年秋冬季管控期间,民生工程的申报须由辖区政府、辖区控尘办、市直主管单位、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申报,不接受企业或工程项目部自主申报。
各辖区申报民生工程的企业通过“郑州扬尘污染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汇总至辖区控尘办、市直主管单位、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由上述三家接收单位审核后提交,报郑州市控尘办予以核查统计汇总。
民生工程审批与智慧化工地建设工作相结合,对应提升智慧化工地建设但未提升的项目,不予批准民生工程项目。
民生工程的审批将和日常扬尘污染防控管理相结合,对日常督查中发现严重问题较多的项目,及全市建筑工地分类管理中的A、B、C类工地中的C类工地,原则上不予批准一类、二类民生工程项目。
短期工程需要申报民生工程但未在控尘系统注册的项目,例如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小规模水、电、气、暖项目等,郑州市控尘办将对其开通快速注册通道,填报必要信息后,完成注册。
关于申报工作详细情况可登录郑州扬尘污染防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看,网址为http://211.149.201.202/zzdust/Login.aspx。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民生工程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民生工程资格外,同时追究申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