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九条禁令”,紧扣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规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条禁令》全文如下:
一、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二、严禁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三、严禁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四、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搞“帮圈文化”。
五、严禁私自到企业检查,在工作场所之外私自会见监管服务对象,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六、严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为本人及特定关系人谋求不正当利益。
七、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故意刁难、滥用权力。
八、严禁庸政懒政怠政,玩忽职守、监管不严、放纵姑息、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工作断档、公车私用、违章驾车。
九、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对违反以上禁令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各单位全体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