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开展我市二手车出口业务,日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金水海关联合制定了《郑州市二手车出口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二手车出口企业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车企可以积极申报二手车出口业务。
去年12月,商务部公布全国新增20个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其中郑州入列其中。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坚持“稳妥审慎、逐步放开、放管结合、市场主导”原则,精选企业资格,严控商品质量,理顺出口流程,注重品牌口碑,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开展。以扩大对外开放为依托,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二手车出口主体多样化、市场多元化、商品标准化的繁荣态势。
根据我市实际,综合考虑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海外市场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信用记录等情况,确定试点企业准入条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商务局提出试点申请,由市商务局牵头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甄选,通过甄选的企业名单报商务部备案,经过备案的企业才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那么,哪些企业可以进行二手车出口业务申报呢?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申报企业需在郑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纳税和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具备相应的净资产。
企业要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备海外贸易渠道,熟知出口目的国汽车产业政策;通过自建或合作形式在出口目的国建立维修及零配件供应体系。
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有对外贸易或二手车交易相关经验,具有较强的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
有意向申请的车企可以登录郑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swj.zhengzhou.gov.cn/tzgg/4741086.jhtml进行查询。(郑报全媒体记者 赵柳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