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经济广播记者 朱圣宇 通讯员 杨军政
2020年10月29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告,公布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常态化通行管理措施: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2021年春节假期(自2021年2月11日0时至18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