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工作一直是“难啃的骨头”,近三年来河南法院交出了一份怎样的成绩单?3月1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省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清理债务1805亿元,盘活资产价值658.6亿元,为河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增长迅猛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认识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理念的转变,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增长迅猛。
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破产案件3752件。案件申请数、受理数较2015年至2017年分别增长438.2%和385.9%。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破产案件总量增长迅猛,原因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符合破产条件企业增多,且省政府启动千家“僵尸企业”处置,大量国有“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二是社会对破产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所提升,申请破产意愿增强;三是省法院指导全省法院转变破产审判理念,由审慎受理转向依法积极受理,立案渠道进一步畅通。
破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
据了解,河南法院已受理破产案件共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11个门类,其中制造业企业787家,占比46.8%,批发和零售业346家,房地产业109家,租赁和商业服务业153家,建筑业55家,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5个门类的破产企业数量占到总数的91.5%;其他行业134家,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破产数量三年来依次为44家、57家和63家,呈逐年增长态势。
破产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理念落后或管理水平较差,无法适应市场形势变化,丧失市场竞争力。另外,部分民营企业盲目扩张,在扩大生产过程中拆借资金,有的还对外非法集资,导致企业利息负担沉重、流动资金减少、资金链断裂,以房地产企业最为典型。其次是各企业之间相互担保,一家企业破产或资金链断裂,其他企业连带被拖入困境。
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处置成效明显
近三年来,河南法院共审结纳入省政府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名册的企业破产案件458件,有力保障了全省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如期完成。
通过处置“僵尸企业”共清理债务277亿元,释放土地9196亩,清偿各类债权16.95亿元,安置职工近8万人。
2018年5月以来,省法院开展全省法院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专项活动,两年多来,清理范围由10年以上案件逐步扩大到1年以上案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清理10年以上案件272件。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合计清理1027件,历史包袱大大减轻。
根据最高法院破产案件工作平台数据统计,河南全省已结破产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由2018年的2219天缩短至2020年的688天;如不含清理的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2020年平均办理时间为441天。(王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