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与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河南省将对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或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须提交登记时间为2020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登记时间为2019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据悉,此次申报工作为线上线下同时进行。5月6日—6月28日为网上申报时间(申报网址为http://xm.hnkjt.gov.cn/),6月29日—7月9日为线下申报时间。具体资料要求可登陆河南省科技厅官网查询。(于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