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和地方的决定》,对省水利厅等6家省直单位、郑州市等4个省辖市、郏县等4个县(区)予以表彰,并对受表彰的省辖市、县(市)给予配套激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和地方的决定
豫政〔2021〕1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我省14项工作、15次受到督查激励。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对省水利厅等6家省直单位、郑州市等4个省辖市、郏县等4个县(区)予以表彰,并对受表彰的省辖市、县(区)给予配套激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地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地方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开好局、起好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表彰单位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9日
附件
表彰单位和地方名单及配套激励措施
一、受表彰的省直单位
(一)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我省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省农业农村厅:我省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三)省科技厅、财政厅:我省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四)省乡村振兴局(原省扶贫办):我省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二、受表彰激励的省辖市、县(区)
(一)驻马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优先选择驻马店市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驻马店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驻马店市支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二)洛阳市: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对洛阳市予以优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
(三)洛阳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优先支持洛阳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洛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濮阳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优先支持濮阳市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省级财政在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时予以濮阳市倾斜支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郑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给予郑州市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六)濮阳市: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集中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七)郏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郏县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省水利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八)信阳市平桥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省级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给予信阳市平桥区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组织实施)
(九)郑州市金水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对郑州市金水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优先推介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给予较大额度和较长期优质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优先推介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在该地设立子基金。(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嵩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安排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嵩县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一)郏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省政府配套激励措施:2021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对郏县予以倾斜,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