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冲业绩,税收来助力。12月8日,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此次新政优惠受益群体是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除负面清单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经提高至100%的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比例由75%提高到100%。
举例说明,假如一家原本适用75%加计扣除比例全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今年研发投入是100万元,按照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来算,四季度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企业可自行选择按比例法计算方式,多享受税收减免6.25万元,也可自行选择按第四季度实际发生数的计算方式从而享受更多税收减免。
加计扣除是一项企业所得税税基优惠政策。“加计扣除的核心在于‘加计’,准确来说应该是‘加’,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原本应该据实扣除的‘费用’现在可以多扣一些。费用加计扣除了,应纳税所得额就相应减少了。”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工作人员介绍。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税费支持力度,加计扣除比例由50%逐步提升至75%,近两年,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又进一步提升至100%,体现了企业生产要素向创新领域流动的政策引导作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企业科研创新的针对性支持。”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改革开放与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唐晓旺说,此举会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投入成本,通过税收激励支持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更强的创新活力。
《公告》还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记者 胡舒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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