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开始。
申报范围为全省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符合条件、有能力、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含中央驻豫单位)。
申报条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推荐条件包括: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属于支撑国家或省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内荣获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建有市级科研平台,且已经与有关博士签订进站协议的单位。(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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