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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汝宁司法所与社区共同处理一起邻里纠纷

汝南县汝宁司法所与社区共同处理一起邻里纠纷
2023-05-16 08:13:25 来源:中华网河南

5月15日早上,一居民带着反映材料来到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该居民称她的邻居田某(塔桥猪蹄的老板),把自家洗猪蹄的机器建在门面房后三米通道内,天天猪皮、猪毛、猪油不经沉淀直接流入下水道,致使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她家门口无法行走,每天苍蝇蚊虫乱飞、气味难闻,她多次要求对方拆除通道违建和建化粪池,对方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私自扒掉她家的院墙,在原址上又重新建了一个小门,她认为对方在没经任何单位和她个人允许的情况下这么做属于侵权行为,要求街道为她出面,解决此事。在听取该居民反映的问题后,党工委书记郭海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做出安排,要求汝宁司法所联合北门里社区共同调查处理此事。

汝南县汝宁司法所与社区共同处理一起邻里纠纷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信念,秉承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在接到工作任务后,司法所所长宋建军立即带领工作人员到北门里社区和支部书记李勇共同商讨该问题的处理办法,共同寻求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

随后宋建军与支部书记李勇一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居民刘某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询问了解,在查看了塔桥猪蹄门店的经营和卫生状况后,对刘某所反映的苍蝇蚊虫乱飞,气味难闻,污水横流,下水道不通等问题要求邻居田某两日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宋建军表示:远亲不如近邻,搞好邻里关系,有事大家一起商量解决,相互包容理解才能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居民事无小事,汝宁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为居民办事能力,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成为居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强大动力(吴国华 宋建军)

标签: 汝南县

(责任编辑:王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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