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蔡县村委一场听证会正在召开。在这次“现场办案”中,按捺不住发言欲望的旁听村民们说:“多大个事儿,一个小过道又搬不走,各让一步就妥了。”“百年舍万年邻,还是要以和为贵,大事化小,从轻处理。”
王某与刘某是多年的邻居,却因共用的过道有了摩擦。他认为过道是自家的,不让刘某过。这事闹到法院,判决要保障刘某正常通行。可矛盾却没解开,两家还是经常因此吵架。
一天,王某将花生秧子铺在过道上,刘某通行不便,气冲冲地去找王某理论。争吵中,王某拿着木棍将刘某打伤。案件送到检察院,两家还在争论不休。王某说:“那本来就是我的地方,让他走就不赖了,还敢上俺家找事。”刘某说:“法院都判让我走,他凭啥不让,他打伤我,不但要坐牢,还要给我赔钱。”
看着卷宗,承办人犯了难,案件事实清楚,起诉却会使两家矛盾激化,以后还可能会冲突升级。法律的意义在于定纷止争,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解开心结。他对王某说,“这个过道法律规定就是两家都过的,咋能不让人过呢……打人犯法,一旦判刑坐进去,你身体不遭罪吗?就算你不考虑这,也得考虑小孩儿以后上学工作受不受影响。”法理与情理面前,嫌疑人认罪悔罪,愿意赔偿。他还亲自写了一封信,信中深刻悔悟道:“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真的对刘华(化名)很抱歉。”
承办人又找到被害人刘某,“你们是多年的邻居,有了事,他都是能够第一时间帮你的人。如果他坐进去,两家算是结梁子了,以后打架会不会再升级呢?”刘某久久沉思后说:“老邻老舍的,我愿意和解。”
听证会上,王某真诚向刘某道歉,刘某慌忙站起身说:“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以后咱还是邻居。”参加听证的村民们说:“两家的以后日子还长着,案件应该从轻处理。”
案件结果响应群众期待,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就这样,尖锐矛盾被认真负责的承办人消散于无形,双方握手言和,问题也解决了。(李振星 毕亚磊 张燕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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