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司法局留盆司法所接到县局通知,焦作市监狱服刑人员朱某于5月24日释放,留盆司法所迅速行动,主动履职,积极做好衔接和安置帮教事宜。积极与刑满释放人员户籍地的村委沟通协调,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经了解,刑释人员朱某因涉黑涉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监表现良好,提前四个月释放,5月24日上午,焦作市监狱将朱某送至留盆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衔接并核查了朱某的释放证明等文书材料,办理了交接手续,向狱警了解了朱某狱中的表现。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朱某进行了深入谈话,了解和掌握朱某的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详细讲解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相关政策,引导朱某树立开启新生活的信心,为朱某铺就了一条温暖的回家之路。
留盆司法所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始终坚持“以情暖心,用情帮教”的工作原则,秉持“安置一人、稳定一家、平安一方”的工作理念,积极帮助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吴国华 王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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