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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司法修复基地

​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司法修复基地
2023-06-06 16:14:37 来源:中华网河南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汝南县林业局和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扣党中央提出的生态发展主要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司法保护新理念,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司法修复基地

近日,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举行。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汝南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琳参加并作重要讲话。汝南县罗店镇党委书记王莹、镇长李靖汝南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汝南县林业局宿鸭湖四点自然保护中心主任钱民及工作人员、汝南县罗店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司法修复基地

宿鸭湖湿地生态修复基地的建立加大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力度,以司法方式促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有效挽回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使受损林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及时得到修复打下基础,实现打击和保护的双重目标。

今后汝南县林业局、人民法院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系统保护,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破坏生态案件、生态修复等方面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灵活运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湿地生态保护,有效控制人为活动,科学有效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全面提升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吴国华 丁双)

标签: 汝南县林业局 汝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