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调处新型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争议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赵某某与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某塑料厂、徐某某不履行劳动监察职责一案立案后,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永强及时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为实质性化解该行政争议,多次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副局长王晓晗出庭应诉,积极参与案件的协调化解,与李永强庭长共同梳理原告赵某某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本诉求,针对原告赵某某的诉求提出解决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原告赵某某与第三人某塑料厂达成协议,第三人支付给原告赵某某26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原告赵某某撤回起诉。这起行政案件得到圆满化解且一并解决了原告赵某某与第三人某塑料厂之间的民事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形成强大的调处工作合力,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冯占华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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