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通常被称为“无袍法官”,他们来自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群众参与陪审审判案件,不仅可以发挥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也有利于从公众常识、社会道德、公序良俗乃至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同时,人民陪审员也是司法调解的重要角色,有利于协助法官做好司法调解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提高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泌阳法院特邀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一起讲述他们陪审经历,共同感受他们的履职风采,倾听他们的陪审故事。
“大家好,我是杨秋月,女,汉族,1990年出生,泌阳县人,系小学教师。2018年12月,我被选为泌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感到无比荣幸,一次次的庭审让我受益匪浅,经过四年多的陪审和学习,我越发珍惜这份荣誉,也有了更高的法律觉悟。”
“被选为人民陪审员之前我很少特意去学习法律知识,而现在我每天都会读泌阳法院公众号推出的文章,有时通过百度搜索或观看讲解法律的视频学习法律知识。每次接到法院的参与陪审通知后,我都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抽出时间准时参与庭审。陪审时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在庭审结束后我向审判长请教学习,他们每次都很耐心的解答。”
“曾有人问我陪审工作能赚多少,我回答每次出庭都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陪审工作中我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还学习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根本道理。
对于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一次神圣的实践机会。每一次参加案件陪审后,我都进行反思,对典型案例做好总结。”
“有一个案件,我不止一次的把它讲给我的学生和亲戚朋友们,那是一个关于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案例。一位老人在自家院内菜园里非法种植罂粟苗,并非法储存成熟的罂粟果,后因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被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参加完这个案件的陪审没隔几天,邻居来我家串门,闲聊中,她说不知道哪有大烟种子(即罂粟),想弄一点儿,准备在菜园里种一小片,她说在外面打工时听别人说大烟苗当青菜下火锅很好吃。我听了吓一跳,竟然想把罂粟当蔬菜来种植。我赶紧把这个因非法种植罂粟而违法的案例讲给她听,邻居也是吓一跳,说只知道吸毒贩毒是犯法的,不知道种罂粟苗当菜吃也是违法的。我意识身边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从这以后,在不泄露有关信息的情况下,我经常把这个案例讲给身边人。我还从网上查阅相关信息,给我的学生开了一次禁毒班会,并让学生讲给家长听。”
“还有一个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案件是一个工地开发商,借朋友的钱,承诺一个月后必定还钱,结果拖了几个月分文未还,一开始还接听电话给朋友解释,后来直接玩失踪,无奈朋友扣了他的车做抵押,并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这个开发商还埋怨被限制自由,不能出去挣钱,没钱还。后经审判长、审判员和陪审员的多次耐心沟通,开发商终于改变态度,积极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工程得以正常进行。并取得朋友的谅解,与朋友达成一致协议。在劝导被告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的同时,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案情做出让步,接受调解,在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方握手言和。案件结束后,我无比开心,让我感受到了人民陪审员职责的神圣和光荣。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
“有幸被推选为泌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又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一个职务,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回顾担任人民陪审员四年多来,自觉收益颇多,感慨颇多。四年来,我一直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一开始参加陪审时,我对法律也是只知道个皮毛,在庭审过程中,一言不发,好似审判台上的“泥塑”。后来,我积极自学法律知识,买一些法律相关书籍,并通过读法院公众号推出的文章和观看法律教育视频不断地去学习。对于陪审案件,庭前都认真、细致阅卷,庭审后主动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与主审法官交流和探讨,有疑问的地方虚心向审判长请教,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也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非专业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意识。从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四年中,我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接受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法律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同时也成为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闲暇之余,我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有些群众对法院工作不了解,我给群众介绍法院和法官的情况,积极展现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发自内心地热爱陪审工作,接下来,我会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和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扎实做好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安坤 周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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