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也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方式。近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一起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案获法院判决支持。
2023年9月22日,张某向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变更女儿小文的抚养权并要求父亲李某支付抚养费。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对张某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小文的家庭生活状况、父母实际抚养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查明:2011年张某与前夫李某经人介绍认识,2012年3月13日在平舆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1月4日生育一女,2018年2月13日两人在平舆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小文由其父亲李某抚养。李某并未及时按照约定履行抚养义务,李某只抚养了女儿小文一年,其余时间小文一直由母亲张某抚养,现女儿已与母亲张某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孩子也明确表示要求跟随母亲张某生活。
经审查认为,虽然张某与李某离婚时,协议约定由李某抚养女儿小文。然而,实际李某并未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离婚后母亲张某长期照顾女儿小文生活学习,并且小文愿意与母亲共同生活。因此,由母亲张某抚养小文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9月26日向平舆县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决定书。
案件诉至法院后,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法院于2023年10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女儿小文由张某抚养,李某每年支付小文抚养费5200元,直至小文年满十八周岁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支持起诉是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制度,是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2件未成年抚养的支持起诉案件。下一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持续强化能力建设,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持续扩大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提升案件质效,更好地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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