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西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天之内就帮我解决了会见难的问题,真正做到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近日,西平县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收到了这样一条特别的短信。
短信是郑州的刘律师发的,原来刘律师是一名开设赌场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近日其在某县看守所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两次被拒绝。刘律师无可奈何之际想到了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可以帮助律师维权,于是通过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律师维权“绿色通道”,向该院控告某县公安局、看守所阻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该院接收到控告材料后,立即向检察长汇报,经检察长批示,指定由第五检察部主任常方方办理。常方方立即与刘律师进行了“面对面约谈”,了解到刘律师系正常持证,且要求会见的并非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嫌疑人。承办人认为县公安局、看守所拒绝安排会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之规定。
承办人向领导汇报后,及时向侦查机关发出通报,建议其立即纠正阻碍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当天下午,刘律师就依申请在看守所会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
今年以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平台建设,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来访律师设置专用窗口,为律师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服务律师30余人次,联合县司法局及律师代表每季度定期召开检律联席座谈会,建立检律协作沟通机制,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反映意见权,全方位加大力度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该项工作得到律师代表的高度认可,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进一步发展。(冯占华 张云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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