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检委会学习带头作用,提升检委会议案议事能力,打造“学习型检委会”,近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定期召开检委会的方式,学习最高检发布的三十一、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及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典型案例和“两高”联合发布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桂东主持,检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领学人围绕刑事和解制度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民事支持起诉、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四个主题,选取与本条线业务相关、日常办案中常见的案例进行学习。各领学人从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方面进行领学,并结合自身办案实际,分析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借鉴作用,并查找在实际办案中的差距。后相关业务的分管领导对案例的学习进行了点评。
会议强调,要常态化开展检委会学习活动。常抓不懈检委会学习活动,不仅要落实好最高检、省、市院对学习内容的相关要求,还要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主动开展学习,确保检委会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能力。要推进检委会成果立体化。对上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不仅要深入学,更要善于用,引导办案人员能办案、办好案。同时,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多挖掘、培育典型案例,做到规范提升出彩。要通过检委会学习和业务学习为契机,提升案件质效,树立系统思维增强全局意识,科学运用评价指标,引领检察人员实现高质量办案,更好地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郭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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