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禁用“生鲜灯”执法宣传。
该活动主要针对辖区内各超市、生鲜店、熟食店等场所,通过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和对比自然光下生鲜产品是否存在色差的方式,检查使用灯具是否符合规范,印制并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等宣传材料近2000份,已指导20余家经营者进行整改,在全县范围内掀起禁用“生鲜灯”高潮。
同时,为查验整治行动开展成效,该局联合西平县人大法工委、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民生领域公益诉讼部)对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管情况进行执法督导。(冯占华 王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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