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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致广大电动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

​西平县致广大电动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
2024-03-14 18:41:34 来源:西平县文明办


广大电动车车主、驾驶人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城市精细管理和交通秩序管控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已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给人们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又因部分驾驶人违法骑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严重影响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自即日起,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依法规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请您自觉做到:

一、上牌照、不乱停

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未挂牌的电动车请及时关注“西平交通安全宣传”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电动车登记备案”栏目下注册登记,生成二维码后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免费领取牌照。

二、戴头盔、保安全

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三、靠右行、不闯灯

自觉做到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四、左转弯、二次过

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需左转弯时,倡导按照直行信号灯,进行二次过街。

五、弃陋、讲文明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六、勤观察、保安全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骑行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机动车。

七、听指挥、做模范

自觉配合执勤交警指挥,听从交通志愿者的文明劝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出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宣传辐射作用。

八、严管理、共监督

依法规范西平县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重要举措。如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同步采取“一警示二教育三推送”措施,对于查处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每次都拍照并登记录入平台,一是对违法的当事人进行提醒告知;二是对违法的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自我批评并集赞20人次,或者选择就地执勤20 分钟;三是对违法当事人固定证据,通过电视台、新媒体等平台予以公开曝光,是居民的推送给属在社区、是学生家长的推送给学校、是公职人员的推送给所在单位,进行重点教育管理。

请广大电动车车主、驾驶人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出行惯,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时刻铭记“安全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平安西平、文明西平、畅通西平”做出我们的共同努力!

西平县文明办

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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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