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西平县一经营场所负责人因安全履职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西平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该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西平县安委办组织该辖区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照安全生产法、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经营场所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集体约谈。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等,对该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和反馈,并要求该负责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如果不进行整改或者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各自权限进行处罚。
该经营场所负责人被约谈后,当场进行了表态,表示将坚决执行被约谈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照规定的时间,予以彻底整改,同时表示,今后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重视安全,做到不安全不开门、不合规不经营、有隐患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经营。(冯占华 靳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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