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春天来临,河南省遂平县玉湖湿地公园水草丰茂,飞鸟翔集。经过遂平县检察院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这里的野生鸟类终于摆脱了沦为“盘中餐”的命运。
2023年2月,玉湖湿地公园周边发生一系列非法猎捕黑水鸡等野生动物案件。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介入,会同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挖出吕某等人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陆(水)生野生动物3万多只、涉案金额80余万元的窝案。同年5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7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判处吕某等30余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另有8人作不起诉处理)。
严惩犯罪后,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如何修复?案件线索移送至遂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官调查发现,该案具有损害生态范围广,受损野生动物种群多、数量较大,后期生态修复费用高等特点。为保证最佳生态修复效果,办案检察官决定探索多元化修复方式:协调林业部门建立“检察+林业”生态损害赔偿承诺机制,设立生态损害赔偿金账户;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被不起诉人签署生态修复损害赔偿承诺书,向专门账户缴纳赔偿金或履行对等公益服务义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升级改造生态巡防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2023年6月5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玉湖湿地公园对8名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向林业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林业部门围绕检察建议积极履职,加大巡查力度,设置警示牌加强宣传,将生态损害赔偿金账户内的8.2万元专款用于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大力植树造林种草。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玉湖湿地公园内黑水鸡、骨顶鸡等水鸟数量持续增加、种群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初步显现。
今年3月上旬,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巡查,林业保护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后,玉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又成了鸟儿们自由飞翔的天堂。”(刘秋芬 刘四超 孙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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