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围绕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题开展深入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桂东主持学习并总结发言。
会上,部分党组成员、中层正职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新修订后的《条例》,牢记党员身份和责任,始终把党放在最高位置,在工作中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的作用,做到学懂弄通、常悟常进。
段桂东就进一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调:一、深入体会,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仅为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的“红线”和“底线”,也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二、学深悟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纪律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职责,更要深学细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努力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法能力上有新提升;三、从严治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要将学习成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张志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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