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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如我在诉”让案结事了

正阳法院“如我在诉”让案结事了
2024-06-21 08:12:45 来源: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为我们的事儿尽心尽力地调解,没有陈法官的努力,我们这件事不可能这么圆满地解决。”当事人曹某在法庭上连声感谢道。

本案的当事人曹某和王某是相识几十年的朋友,此前,王某负责给曹某开货车,但曹某欠王某2.6万余元工资始终没有给付,在催要无果后,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曹某偿还工资及利息。‍

“我不欠王某工资,他之前给我开车的时候曾发生单方事故导致我的车严重受损,赔了不少钱,我们当初协商好的,这笔损失赔偿从他每月的工资里扣,王某还应该给我钱。”曹某情绪激动地对法官说。

“我给曹某开车造成车辆损失的事儿有, 但事故中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他应该拿出证据。他不应该在我向他要钱时告我。”王某也据理力争道。

鉴于案件诉争金额不高,加上两人是多年好友,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在调解中将曹某的车损问题在本案中一并解决。

“王大哥,一审您虽然赢了,但您给曹某开车造成车辆损失的事实也确实存在。即使在本案中曹某不能构成反诉,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工作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雇主财产损害的,雇主有权要求雇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看您和曹某也是多年的好友,不能因为这一次诉讼,以后连朋友也不做了。所以我觉得调解对于你们双方是最省时、省力、省心的方式。如果您愿意调解,就跟我交个底,金额上我来协调。”

听完法官的这一番解释,王某也表示愿意调解,一次性给曹某一部分款项。经过几番电话沟通,双方约定来法院履行调解手续。然而到法庭后,曹某答应现场给付王某的钱却没带来。双方一度陷入僵局,不欢而散。

过了一会儿,法官又拨通了曹某的电话,在情理法三重角度的调解下,曹某也意识到自己有些不诚信,同意了王某提出的新的调解金额,不过需要几天时间筹措资金。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也同意再宽限曹某几天时间。

约定给付时间眼看就要到了,法官再一次拨通了曹某的电话,询问资金是否筹措到位,谁知电话那头的曹某又支支吾吾起来。法官又耐心做起曹某的思想工作,希望曹某能够信守承诺,尽快将资金筹措到位。

在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之后,曹某保证会抓紧时间筹措资金,自己也会主动找王某再谈谈。

法官又随即拨通了王某的电话,在向王某说明曹某的难处之后,王某也决定再退让一步,双方最终一起到法院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

“这个案子调解成功,双方的矛盾也就一次性解决了,双方也还能继续做朋友,这是双赢甚至多赢的结果,咱费点劲也是值得的!”法官说道。

看到两人肩并肩笑着走出法庭,法官说道:“你们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了很多波折,但是好在结果是好的!”(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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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