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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调解路上 无限“枫”光

正阳法院调解路上 无限“枫”光
2024-06-21 08:13:22 来源: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正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聚焦群众闹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实诉前调解,促推诉源治理,以“小调解”守护“大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路径,迎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无限“枫”光。

农民工的闹心事,解纷又解心结

李某受同村王某雇佣在某工地做施工管理工作,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付劳务工资4.2万元。李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法官程瑜详细了解到双方为同村邻里,考虑到不仅要妥善化解纠纷,还要修复邻里关系,于是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挣钱不易,你在外干活多年应该更能理解。李某还是你同村,如果最后闹到对簿公堂,以后乡里乡亲如何看待你?”随着法官情法理兼顾地劝说,王某逐渐认识到错误,并承诺分两批偿还,李某也同意该方案,此案圆满化解。

贴膜引发的烦心事,诉前调解快速解

今年5月,何某驾驶汽车至某汽车美容店内贴全车膜,何某自述贴膜过程中其发现前挡风玻璃有划痕,以为没事,因此未告知店主。回家两日后,发现前挡风玻璃裂开,何某到店讨要说法无果后,诉至法院。

“我车开过去的时候明明是好的,这次必须给我一个说法!要么赔钱,要么全部修好!”

“后车窗装饰板损坏,我们承认,但已补偿了一个香薰,他也同意了,前挡风玻璃当时并未发现损坏,我们不认可。”电话沟通中,双方剑拔弩张、毫不相让,法官肖雪源及时安抚情绪、耐心劝导。争论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均有意尽早摆脱纠纷,回归正常生活和经营,遂抓住双方心理,及时组织现场调解。调解中,基于平衡双方利益考虑,根据目前的证据情况,法官劝解双方多些包容和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以被告当即支付1500元达成调解。

“我们最擅长的不就是讲道理嘛,在这基础上,平衡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两边都满意,才能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法官肖雪源事后在调解培训上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货款未收到揪心事,耐心劝导唤诚信

2021年10月,潘某在周某农药化肥种子门市部购买化肥、种子货物,货款6290元,潘某称现在手里没钱,等庄稼收获后卖掉归还货款,一晃三年过去了周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4年2月诉至法院。

法官付树鹏仔细查阅材料,从销售清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中厘清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支付货款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不应以其他理由推诿。诚实守信也是道德准则,不可因小失大,丢掉自己的信誉,以后谁还敢卖给你东西?”经过法官的耐心说理,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3000元,双方达成调解。(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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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