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出山法庭位于西平西部,背靠大山,是西平县唯一的山区法庭。近年来,西平县出山法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审判,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职能,践行“如我在诉”“小案不小办”理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
一、发挥党建引领,夯实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出山法庭组织庭室干警定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和相关活动,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形势教育,致力党建与审判业务同步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扎根山区服务群众。出山法庭树牢“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因出山法庭辖区内的大部分区域位于山区,为了便利服务群众,出山法庭开展自主立案,对前来立案的群众开展诉讼咨询、引导诉讼,接收立案材料,仔细审核诉讼材料。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分析双方之间的矛盾,寻找平衡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1.1天,较往年有了提升。
二、做好三源共治,服务辖区发展。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针对辖区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较多的特点,出山法庭注重发挥类案示范和调解前置功能,着力做好相关案件审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截止到2024年11月,出山法庭新收530件,已结502件,结案率94%,调解221件,调解率41.9%,调撤率47.4%,上诉率2.4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审判质效居全院民事审判部门前列。
府院联动走深走实。出山法庭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于辖区内典型案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预判事态发展和风险隐患,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妥善化解相关案件。
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出山法庭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基层治理的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探索“法庭+”灵活多变的解纷方式,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协调联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4年出山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8起案件,联合司法所调解15起案件。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出山法庭积极梳理辖区内多发的案件类型,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向司法所提出司法建议书,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阵地作用,同时走访辖区内企业,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和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依法防控经营风险提供有效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
三、宣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
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宣传,变法庭为课堂,讲好法治公开课。开展“等案上门+带案下村”便民司法,将法庭搬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适时挑选典型案件下乡入村巡回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和村组干部现场观摩,增强村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达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
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增强规则意识、守护公序良俗。尤其是对婚姻财产、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注重加强与村干部、调解员的沟通,了解纠纷产生的背景,加强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一路走来,出山法庭将坚守为民情怀与法治担当相结合,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小案优办”意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暖民心解民忧,不断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冯占华 耿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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