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生纠纷,当判则判促和谐。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受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刘丹丹当判则判,双方当事人皆服判息诉,被告也自动履行了支付义务,原告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并送上新年的第一面锦旗!
据悉,陈某(原告)与孙某(被告)均系西平县重渠村村民。2018年6月,陈某将自家责任田承包给孙某,并口头约定了租赁年限、租金数额,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3年6月,孙某不再承租陈某田地,但双方因租金未足额支付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2024年12月,陈某诉至本院要求孙某支付剩余租金。
案件受理后,刘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邻里关系,且本案属于涉农案件、标的额较小,便秉承着“调解为先”的原则,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进行“背对背调解”,被告称每年租金都是由被告妻子转交给原告妻子,并且说出了大概的时间地点,但原告妻子称被告陈述不属实,租金根本没有交到她手中。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刘法官便提醒双方当事人积极准备证据,按时参加庭审。
开庭当日,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庭审后法官也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妻子进行面对面调解,长达六个小时的开庭、调解后,双方仍坚持原有意见,对于剩余租金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无望后,刘法官坚持当判则判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庭审陈述等情况,判决孙某向陈某支付5000元租金,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并且孙某已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对于农民来说,涉及土地无小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往往牵涉到邻里和谐、辖区社会稳定,在本案中,五沟营法庭坚持“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为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新的一年,五沟营法庭将坚持从当事人的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畅通涉农维权绿色通道,积极创建“涉农维权”品牌法庭,妥善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推进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贡献司法力量。(冯占华 刘丹丹 张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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