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效能,确保完成辐射工作责任目标,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对全县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按层级确定管理责任。权责匹配,共筑安全。每一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法人是承担辐射安全责任的主体,每一位辐射工作人员都是承担辐射安全的个体,县环境执法中队为辐射环境安全的日常监管主体,核与辐射安全办负责全县辐射环境工作指导及安全督办。依据职权层级和管理责任目标,依次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设备和安全问题台账,进一步细化各层级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把具体问题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小问题立即整改,大问题下达整改,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并问责,始终把辐射工作安全责任目标和广大民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辐射工作效能的重要尺度。
按类别确定检查频次。严格按照国家射线装置和放射源的分类标准,根据我县现在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科学安排检查频次,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在实行分类管理中,明确重点和普通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时间和要点,明确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责任目标和具体安全防护措施及检查频次。并根据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特性,着力在辐射普法宣传和辐射业务指导服务上下功夫,在规范化监管中力求精细化,不断优化辐射安全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减少非必要检查次数,提高检查效率,同时,充分利用监管平台,信息交流等管理方式,确保辐射安全管理实效。
通过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不仅减少检查频次,节约行政资源,而且大幅提升了辐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效能,实现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双赢”发展。(刘秋芬 魏峰)
供稿单位: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