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 刘芳宇)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版双积分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双积分政策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积分计算方法。
应求而生,“双积分”办法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绿色发展、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2017年9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也被称为“双积分”办法。“双积分”办法旨在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双积分政策作为接棒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重要支持政策,对整个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自2017年9月实施以来,“双积分”办法在加速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产品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导向作用。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双积分”办法发布实施后,工信部组织实施了2次积分交易,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车型投放,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通过线上和线下沟通与交易,促进了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2019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实践证明,“双积分”办法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应需而调,新版双积分政策为企业纾困
新版双积分政策对现有积分政策条款进行了更新,包括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修改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措施。
新版双积分政策还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疫情影响,对2019、2020年度积分考核方式留出了管理空间。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无论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成长壮大,还是传统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在实际发展中,都会遇到新问题。行业重要政策在实施中需要及时跟踪、评价效果,更需要不断与时俱进和完善。此次新版双积分政策的调整更加关注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情况,例如充分考虑了疫情对行业和企业的冲击,并对国际疫情形势的影响保持跟踪评估。
叶盛基认为,新版双积分政策在框架设计上更加完善:积分结转更加合理,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关联企业判定更加丰富;操作规程更加优化简洁: BEV(纯电动)积分评价更加优化,明确给予PHEV(插电式混合动力)正积分;调节机制更加灵活有序:对2019~2020年考核方式进行了灵活调整,2021~2023年考核比例有序上升,对小规模企业的要求也更加灵活。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版双积分政策给予企业更多灵活性的机会,为企业纾困,下半年和明年新能源车将具有可持续的高增长发展机会。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我国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此大大背景下,新版双积分政策应需调整优化,将积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