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婴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网络贩婴#:“中介”两头骗,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审讯,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待产孕妇及“买家”之间的信息差,两头欺骗,涉嫌非法买卖婴儿,并从中获取利益。目前,警方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赵军,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赵军获悉吴晓月无能力抚养孩子、打算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后,与吴晓月取得联系,谎称自己想收养。在“买家”面前,赵军却又谎称吴晓月是他老婆,两人未结婚,没有条件抚养,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
“经过我们调查,吴晓月并没有向赵军提出过要钱,就连赵军说要给她营养费之类的费用,一开始她都拒绝了。”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拐卖案件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樊劲松说,直到后来,吴晓月才收下赵军给的几千元钱。另一方面,来自成都的买家是失独家庭,夫妻俩年龄较大,已无生育能力,所以一直想抚养一个孩子。夫妻俩接孩子时给了赵军4万元感谢费,等赵军办好出生证后,夫妻俩再支付4万元尾款。
据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介绍,在买卖婴儿的圈子里,孩子的价格一般用“补”(补偿)来代替,比如“补7”,就表示孩子的价格是7万元。如果买家要办理出生证明的话,就需要多付几万块钱。“中介”喜欢“人”和“证”都要买的买家,“这样就可以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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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20网络卖孩子……还有人赚差价,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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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如果自己无力抚养 请送正规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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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拐卖妇女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如云、贵、川等地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加重情节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综合新浪微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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