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遇害身亡#【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我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据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官网:2021年6月7日下午,我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学校及学院已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全力配合警方开展调查,竭力做好善后工作。
忆及往事,历历在目,哀思之情,难以言表。王永珍同志的逝世是我院的重大损失,全院师生无比悲痛,沉痛哀悼并深切缅怀我们勤勉敬业、和蔼可亲的王书记!
据@警民直通车-上海文保通报,6月7日14时52分,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经初步审讯,姜某自述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现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浪微博截图
网友:只要不是无差别报复社会,冤有头债有主的,我都理性吃瓜。
网友评论截图
网友:高校领导也成了高危职业吗
网友评论截图
以上观点,你同意么?
延伸阅读:自主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导师扩权也要有制衡
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还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
研究生人才培养,到底采取何种模式?这么多年过去了,相关探索一直在进行,而今似乎隐约正在接近答案。从数年前开始推行所谓“导师负责制”,到如今放出信号“要让导师自主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一套越发完善的权责体系渐露雏形。当然硬币的另一面是,借着此轮研究生教育方式的重构,导师们得以极大“扩权”,此举引发了公众尤其是学生群体下意识的警惕。其中的某些担忧合情合理,有关方面不可视而不见。
应该承认,绝大多数高校导师的个人品行、职业素养都是过硬的、可靠的。但问题在于,由于近些年来极端案例和丑闻频频曝出,少数道德沦丧、风气不正的“导师”给公众留下了深刻的负面印象,甚至严重影响了“导师”这一群体的整体形象,让大众对“导师”的敬意与信任感大打折扣。在此大背景下,给导师扩权,赋予其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难免会缺乏广泛的民意基础。
事实上,从研究生的立场看,导师们原本的权力已经很大了,甚至大到几乎足以“生杀予夺”的地步。为了“不得罪导师”,现实中不少研究生不得不给导师跑腿办私事,乃至是搞科研、做课题当“免费劳动力”。更有甚者,把导师奉为“老板”,单纯的师生关系变成了庸俗的隶属关系、依附关系,“师门”俨然成为小圈子、小团伙,而导师则扮演着“大掌门”“大家长”呼风唤雨——当导师拥有了卡“弟子”毕业的大权,此类乱象会否愈演愈烈呢?
一直以来,导师们都在抱怨“权限”太小,不足以支撑“导师负责制”。今后,随着相应新规落地,导师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权力。但要保证导师的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扩权的同时如何强化师德师风监管,如何拓展学生维权的路径,如何建立独立公正的“导学矛盾”裁决机制,也必须一并纳入考量。任何时候,保护好学生切身利益,都是先决性的。
导师的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与此同时,师德与师权也必须对等。若是只顾效率不讲公平,只顾扩权而不加制衡,导学关系只会进一步失衡,长远来看,将会给研究生教育构成根本性伤害。(然玉)
综合新浪微博、光明网
标签: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书记遇害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