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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难、认定更难?北京璟致律所张风涛律师团队专业护航

职业病诊断难、认定更难?北京璟致律所张风涛律师团队专业护航
2026-04-08 14:38:15 来源:实况网

职业病,是工伤中最特殊、最隐蔽、也最难认定的一种。尘肺病、职业性中毒、噪声聋……这些因长期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往往潜伏期长、症状隐匿、因果关系难以证明。更棘手的是,职业病诊断需要专门机构出具诊断证明,而用人单位往往以“离开岗位已久”“无法证明因果关系”为由百般阻挠。

职业病维权之路,比普通工伤更为艰难。然而,北京璟致律所张风涛律师团队凭借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深度理解与丰富的职业病维权经验,成为众多职业病患者的坚实依靠。

职业病维权的第一步,是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材料。然而,很多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故意隐瞒相关材料,导致劳动者无法完成诊断。张风涛律师团队在处理职业病案件时,首先运用法律武器,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责令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团队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申请由诊断机构依据劳动者的自述材料、工友证言等作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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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尘肺病维权案中,劳动者在某矿山企业工作十余年,离职两年后被诊断为尘肺病。原用人单位以“离职已久、无法证明因果关系”为由拒绝配合诊断。张风涛律师团队介入后,首先调取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发现用人单位从未组织过职业健康检查;随后,团队向原工作地卫生健康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违法行为。在行政部门的介入下,用人单位最终提供了职业危害接触史等关键材料,劳动者顺利完成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完成后,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样面临诸多障碍。用人单位往往以“职业病不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形成”为由提出异议。张风涛律师团队精准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将举证责任转移给用人单位。在团队代理的多起职业病案件中,均成功突破用人单位的抗辩,顺利认定为工伤。

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也常常因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材料而受阻。张风涛律师团队独创“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快速通道”,通过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调取相关材料、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史材料等,确保鉴定程序顺利推进。

职业病是劳动者用健康换来的沉重代价。北京璟致律所张风涛律师团队用专业与责任,为职业病患者扫清诊断与认定的层层障碍,让每一份职业病都能被看见、被认定、被赔偿,让劳动者不再独自承受职业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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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