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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县及10所学校被确定为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学校)

商丘一县及10所学校被确定为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学校)
2024-01-19 12:18:47 来源:商丘日报-商丘网

1月17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其中,我市夏邑县被确定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第二小学、商丘市第一中学、夏邑县第六小学、睢县第三初级中学、柘城县第二实验小学、睢县河堤乡初级中学、虞城县第一初级中学、宁陵县第四实验小学、民权县实验中学、永城市第五小学被确定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

据介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单位(学校)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认定等环节,省教育厅确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小学等150所学校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部门深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实验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协同育人的有效举措和典型经验,在全市上下逐步形成学校积极推进、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新格局。省级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周期为2年,期满经过评估考核后,由省教育厅认定一批省级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示范区和示范校。

采 写:记者 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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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