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南京、郑州等地发现多名本土病例,商丘市也发现一名确诊患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商丘市房地产企业防控措施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售楼(经营)场所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扫码登记通行制度,售楼(经营)场所入口要配备消毒液、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质,定期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公共展板等公共物品和部门进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来访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距。
2、严格管控售楼(经营)场所现场人员数量,分时分批引导消费者进入场所,鼓励开展线上楼盘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尽量减少各类大规模聚集活动。
3、各企业要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本企业人员流动情况的梳理排查,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其关联区域旅居史、来自郑州市的入商返商人员及到过商丘市大商新玛特(七悦城)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做好隔离工作,配合开展核酸采样,同时售楼(经营)现场要全面消毒。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向辖区疾控部门和住建部门报告。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各企业要积极动员本企业员工,对无禁忌症人员应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提高抗感染能力,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5、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售楼(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隐患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