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近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在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执行宣传攻势的同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保证了案件执行的进展,有力打击了拒执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保证了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提升了辖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告刘某与被告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因被告冯某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刘某遂向梁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红军、陈志超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之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每月25号还款3000元,直到付清为止。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查封了其名下比亚迪汽车一辆。在得知执行法官要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甚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法律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张龙翔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