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丘国龙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丘市电梯维保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现将查处这起案件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03月18日,在得知睢阳区盛大世纪名城1号楼B座南梯困人事件后,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丘盛大世纪名城1号楼B栋南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维保方和使用方提供的1号楼B栋南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的维保日期、维保人员及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均不一致,并且电梯使用方只能提供盛大世纪名城1号楼B栋南梯2次维保记录,其他时间的维保记录无法提供。2019年3月19日,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商丘国龙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盛大世纪名城1号楼B栋南梯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商丘国龙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4月23日,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丘国龙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商丘国龙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缴纳罚款,2019年5月24日申请结案。
上述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性质恶劣,影响较坏,应当予以严处。各县区局要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诚信守法意识和安全质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电梯维保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电梯安全运行。(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