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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法院:被执行人拖欠不还款 法律震慑促履行

梁园法院:被执行人拖欠不还款 法律震慑促履行
2019-07-24 09:27:46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执行中,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当场给付了3.5万元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余款的和解协议。

2018年3月,冯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徐某借款7万元,到约定还款期限后,冯某一直未偿还,经徐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其诉至梁园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冯某10日内偿还徐某7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冯某一直未能履行,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给付徐某借款本金7万元及相应利息。并通过司法查控,查到冯某有一辆大众牌小轿车,6月20日,依法传唤其到院接受调查,冯某声称近期会履行法律义务,过几天就能凑齐欠款,并保证到7月10日之前就可以把钱还清了,如果到时不能还款,愿将车子交付法院执行。直至7月20日,冯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扣押其小轿车一辆,7月21日再次传唤其接受调查。执行法官向冯某释明不履行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明确告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冯某这才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面临的严重后果,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马上履行义务。当天,冯某当场给付了徐某3.5万元,剩余案款,冯某与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张龙翔 管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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