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赴广西省柳州市查封了一套房产,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8年7月,冯某驾驶无牌照的的中型自卸货车与停在路口等红绿灯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经梁园区法院审理判决冯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费共计12万余元。冯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失信被执行人冯某到处躲藏,一直拒不履行。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经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冯某虽然住在河南商丘,但他是广西省柳州市人,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广西省柳州市,经过几天的走访调查,在柳州市查封了冯某的房产一套,并告知了失信被执行人冯某。8月5日,得知自己房产被查封的冯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后来到梁园区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冯某和王某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张龙翔 管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