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长达五年的“骨头案”,经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家属耐心释法劝导,在其家属的帮助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2014年7月,梁园区法院审理了杨某诉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8月,依法判决被告韩某偿还原告杨某借款26000元。判决生效后,韩某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韩某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数十次赶往韩某家中寻找被执行人,但次次扑空,且电话无法接通。经网络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逐一调查韩某的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执行法官穷尽办法,四处打听,最终打听到被执行人母亲的住址后,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母亲家中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并对被执行人母亲讲明现在法院的执行手段、惩戒措施越来越完善,如被执行人再不主动履行义务,会因此失信行为而处处受限。
8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韩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来到法院执行局,为这些年躲避执行的行为,自愿写下了认错书,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此案得以圆满执结。(张龙翔 管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