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是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虞城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开展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系列活动,旨在夯实司法警察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2020年7月2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
座谈会上,虞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向全体法警表示祝贺,对法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刘杰表示,法警大队作为保障法院警务安全的牢固基石,一定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日常技能训练,做好值庭、押解、保卫等本职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执法能力,为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上午9点30分,宣誓活动开始。虞城县法院全体司法警察面向警旗,郑重地举起右手,紧紧握拳,以铮铮誓言向党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誓言铿锵有力、精神昂扬豪迈、信念愈加坚定,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虞城县法院全体法警表示,有了自己旗帜、有了自己的节日,将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忠诚履职,严格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贡献警队力量。(图/文 葛文利 陈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