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夏邑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4个防控指南要求,就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进行周密部署,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夏邑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科学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供应;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筛查。
各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要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不戴口罩的顾客,应拒绝其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凡是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区返夏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政策,入住酒店或宾馆请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方可入住酒店和宾馆。否则,不准入住。
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卫生间应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
商场、超市结账区、餐饮候餐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应设置“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醒顾客排队时保持安全距离。提倡顾客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非接触式点餐,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
餐饮单位应为合餐顾客免费提供“公勺公筷”服务。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封签。不准举办大型人员密集活动。减少不必要的聚餐集会,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如有必要,确需承办招待活动,超过50人以上务必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商务局报备,经批准后方可举办。